农村留守老人调查报告3篇
农村留守老人调查报告篇1
近几年来,xx乡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背井离乡到城市打工,子女不在身边的留守老人现在成为日益庞大的一个特殊群体。在新农村建设中,留守老人问题日益突显,为了解这一特殊群体的生产、生活状况及其带来的社会问题,我办近期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对高桥、拉片、红光、菇类村四个村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调查村基本情况与现状
xx乡辖四个村46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村住户1420户,总人口5430人,外出务工1560人,占总人口的28.72%,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566人,占总人口的10.42%。子女不在身边的留守老人122户,215人,占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37.98%。其中:高桥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48人,留守老年人74人,占60周岁以上人口的29.83%;红光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18人,留守老年人57人,占60周岁以上人口的48.30%;拉片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09人,留守老年人52人,占60周岁以上人口的47.71%;菇类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91人,留守老年人32人,占60周岁以上人口的35.16%。
1、在调查访问过程中发现,大多数留守老人生活特别简朴艰难,居住环境非常差,饮食非常简单。尤其是瑶族群众的留守老人,他们只求温饱,特别是在农忙季节饱一餐饿一顿是经常的事;部分老人因年纪大,翻犁田土,种菜、吃菜都困难,无法对房屋进行修缮,房前屋后杂草丛生、屋顶瓦片支离破碎,逢雨天时外面下大雨、室内下小雨更是家常便饭,令人担心。
2、留守老人还承担着繁重的体力劳动。除少数年龄特别大,行动不便的留守老人外,普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有的70岁以上仍然从事体力劳动,与其他老年人相比,劳动强度更大。如拉片村懂保的谢奶,女,71岁,老伴早逝,儿子、媳妇都出外打工,留下一个4岁的孙子在家,还有一个身患残疾的儿子须照顾,自己还种有两亩多的地,购买农肥就把上年收成的稻谷卖掉一部分用来买肥料,幸好有经销商送肥到组,帮忙把肥料送到家里,不然即使有钱也没办法把肥料拉回家中,插秧季节时还带着孙儿到田边,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3、担负起抚养教育孙辈的重任。从调查村看,红光村因村级已没有学校可供孩子就读(今年被撤并),孩子们只能走路到4公里外的学校去上学。从目前看,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将子女留在农村父母身边,由自己的父母看护小孩,带子女上学。由于农村老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多老人只管供孩子吃、穿,至于学习、心理、性格和道德教育,就只能听之任之了,带孙子力不从心,有的连自己照顾自己也成了问题,大大地增加了留守老人的生活负担和精神负担。
4、老人遭遇排斥。因老年人闲暇时无处可去,村里的小卖部又往往是人群集聚地,老年人因无购买能力,到其场所闲坐时亦不受店主欢迎。两代人特别是婆媳关系不好的,更易遭到媳妇的排斥,即使当儿子的想孝顺也阻力重重。
二、农村留守老人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随着我乡农村子女纷纷外出务工,农村留守老人群体的不断扩大,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
1、经济收入低,生活质量差。目前除了少部分享受农村低保的户有得到扶助外,绝大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养老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自己劳动所得和子女贴补。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子女在外务工谋生压力加大,子女贴补缺乏稳定性,农村老人的经济收入更是少得可怜,由于无经济来源,三餐基本的油、盐、柴、米都无法保证,甚至半年都吃不上肉;吃的菜大多数是左邻右舍的乡亲送的;炊事用燃料有的是烧废旧木料,生活非常艰难。
2、生活缺少照料,安全隐患多。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日常生活的一些小事,如打米、打柴、挑水吃、到医院看病等都成为难题。特别是老人身体不好,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看病治疗时,子女不在身边,老人更是觉得孤苦无靠,感到很失落。有的老人生病了,连饭都做不了,都无人喂水喝,想哭旁边连一个听的人也没有。此外,老年人发病往往具有突然性,家中无人或抢救不及时,可能会错过治疗时机,导致严重后果。随着年事渐高,一些农村老人记忆力下降,有的行动不便或身有残疾,一些日常生活行为都有可能留下安全隐患,甚至导致悲剧。如拉片村尧沙组妈正和,冬季该组没有水吃,她只能到3公里外的地方抬水吃。她自己还种有2亩左右的耕地,在上半年因种地疲劳过度,昏倒摔伤,好在被路过村民及时发现护送回家,得到有效治疗,等到儿子、媳妇赶回来时,人已经躺在床上好几天了。
3、对隔代教育造成心理负担重。如果单从照顾孙辈的生活起居方面而言,只是增加老人的生活压力,增加劳动强度。但对小孩教育方面心理负担更重,主要因为农村老年人大多数识字不多,无法辅导小孩的学习,担心学习成绩差。其次目前农村交通、通讯得到迅速改善,电视、游戏到处有,孩子在外的时间长,担心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老年人总觉得管理小孩力不从心。
4、精神缺少安慰。人老了有喜静的一面,但人老了最怕孤独。农村老人过惯了苦日子,对物质生活往往无过高的奢求,因此来自子女的精神安慰是老人身心健康必不可少的主要来源之一。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农村老人大多过着出门一个人,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这很容易使他们感到孤独。特别是独居老人感到有心里话没处说,有时间没事打发,很可能出现抑郁症状,觉得生活没有意思,严重的会产生自杀的念头。另外,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单调,老人大多是蹲墙根、找树阴、聊聊天,在家庭外边也难以找到精神寄托。
三、解决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要真正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存在的问题,短期内很难一步到位,应采取近、中、远期规划,循序渐进式推进。
1、成立农村帮工服务队。以村组为单位在村里成立农村帮工服务队,帮助留守老人耕种田地,确保农村承包的耕地不留荒,保证粮食不减产。具体做法:一是以村为单位成立帮工协会组织,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长、副村长任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协会领导小组,以组为单位成立10至20人的.帮工服务队;二是帮工服务队的服务费用开支,采取个人投入、政府补贴的方式,即外出务工子女出70%,乡补助20%,村里补助10%的办法解决。
2、发挥主观能动性,做积极参与社会的主人。农村留守老人自身要注意调节好心态,增强心理上的自立程度;生活上,锻炼自己的自立能力;并且注意锻炼身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并保持勤学好问的习惯,不断学习新事物,跟上时代步伐。积极寻找精神寄托,充实新的生活内容。寻找精神寄托的方式有许多,如:和邻居聊聊天,下下棋;参加村里的公益事业活动,帮助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加入计生协会会员,帮忙做育龄人群的计生工作,把自己融入社会之中。
3、强化尊老、爱老、养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在农村社会化养老机制尚未形成之前,传统式家庭化养老仍是农村养老的唯一形式。要加强农村年轻人的孝道教育,对在敬老爱老等方面做得较好的年轻人应予以弘扬表彰,对歧视、排斥老人等行为给予曝光、鞭达。架起亲情时时沟通的桥梁,在外子女要经常与自己父母保持联系,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家中大事多征求父母意见,即使没有事也要经常与老人通通话,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给老人以精神抚慰。
4、逐步建立农村老年人自愿者服务队。为留守老人提供如打米、抬水、理发、环境卫生清理、房屋修缮等日常服务,可由民政或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牵头,尽可能在各乡村组都成立农村老年人自愿者服务队,建立一支常年服务的队伍,以缓解留守老人存在的困难。
5、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农村留守老人大多数身体虚弱,小病不断,门诊费用大。按照目前农村医疗保险规定,只有住院才能报销,且报销比例较低。因此要在逐步提高住院费报销比例的同时,对60周岁以上的农村参保老人门诊费应该给出优惠的报销标准,以减轻这部分弱势群体医疗费用。
6、逐步建立农村养老制度,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生活保障。首先是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从经济上保证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其次是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体老板捐资设立老年人基金,对需要帮助的老人给予扶持。
7、兴办农村养老福利事业,走家庭化养老与社会化养老相结合之路。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当地能人投资等多渠道的办法兴办养老院、托老所等,建立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如成立农村老年人休闲活动中心、老年人互助协会等,让老年人重新找到归属感。在老年人组织内部,可实施老年人互助机制,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义务服务,把义务服务的时间进行累积并建档,等将来自己需要这方面服务时,可以免费享用所累积的服务时间。并逐步将农村老年人福利事业引向市场,对于年龄较大的留守老人,可以考虑由其子女出部分钱,搬进托老所,进行社会化养老,促进诸如个别留守老人无人管等问题的解决。
留守老人的难题得不到解决,将会影响到他们的晚年生活与身体健康,在外打工的子女也难以安心。要真正破解留守老人面临的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支持。农村有农村的优势,政府可在发展农业生产上找出路,加大对农村的财力与科技投入,让更多有知识、有文化、有技术的劳动力留在农村,进行农业开发,使他们在农村有钱可赚,既不影响致富,也能照应老人。
农村留守老人调查报告篇2
农业,目前在很多乡村仍是一种重体力劳动。当需要重体力劳动者的乡村,因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而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孩子时,老年人——这个体力和健康正走向衰弱的群体,将面临怎样的困难?湖北竹溪县不久前的调查结果,有些沉重,令人感慨,也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不久前,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民政局成立20个调查小组,分赴全县各乡村,入户调查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显示: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四难”——生活难、看病难、办事难、得到情感慰藉难。
竹溪县位于鄂西北山区,属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由于经济欠发达,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全县60岁以上农村老人有4.9万人,其中“空巢老人”1.88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总数的38.39%。
收入不足——近九成仍须从事农业生产
100元能干什么?对城里人来说,可能买件衣服都不够,可在竹溪,很多“空巢老人”,一个月的所有“收入”加起来,也就百元左右。
调查队员走进水坪镇油坊梁村2组李发普的家。这是一个“冬冷夏热”、年久失修的土房子,81岁的李发普和他84岁的瞎眼老伴生活在这里。虽然有四儿两女,但子女生活都很困难,无力将他们接到身边赡养。“大儿早就下岗了;三儿、四儿多年外出打工,也不富裕;四儿老大不小了还娶不上媳妇;两个女儿也嫁在农村,生活比较困难。”老人一脸无奈地说,“只有二儿有工作,条件好点,现在每月给我们50元养老钱。”这50元孝敬钱,加上老两口每人每月55元新农保和45元农村低保,就是他们的所有收入。算下来,每人每月125元。
李发普夫妇在竹溪县的“空巢老人”中,还算是“富裕户”。调查队员统计,全县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都享受了55元的养老保险金,30%左右的农村困难“空巢老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大多每人每月45元,加上子女提供的少量供养金,一般每人每月100元左右,这点钱用于买油、买盐、穿衣、治病等都很紧张,更不要说其他方面了。从经济上说,竹溪县6200多名鳏寡孤独的老人,在“空巢老人”中待遇相对要好。他们有的被安排到福利院居住,衣食无忧,有的居家养老也享受了国家五保政策。有子女而“空巢”的老人反而生活更为困难。
收入不够靠什么?竹溪1.88万“空巢老人”中,必须从事生产劳动的就有1.68万人,占到近九成。这些六七十岁乃至七八十岁的“空巢老人”,如不下地种粮、种菜生活将更加艰难。
政府应进一步调高新农保养老金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解决他们目前的基本生活问题。——调查人员建议
看病太难——“小病拖、大病熬”仍十分普遍
人老了,病痛自然多。虽然农村老人绝大多数参加了新农合,可由于自费部分难以承担,门诊费用又不能报销,竹溪的“空巢老人”仍然普遍存在“小病拖、大病熬”的现象。此外,“空巢老人”生病在家,只能由老伴照顾,老伴年纪大,为患者熬药、喂药等都很费力,帮患者翻身、擦洗等就更困难了。而独身“空巢老人”生病后,则几乎无人照料。
除了收入太低导致“看病难”,竹溪是山区,交通不便,更加剧了“空巢老人”的“看病难”。在大山里,有的农户家距村卫生室超过5公里,到乡卫生院、县医院看病就更不方便了。老人们得了急性病常常会耽误治疗,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交通问题不仅加剧看病难,老人们领农保金、低保金等也很不方便。有的边远地区的“空巢老人”到银行代发点领款,所领资金还不够往来车费。交通条件较好的水坪镇油坊梁村,“空巢老人”到镇里领款一次往返也要花20元车费。
卫生医疗部门应加强村级医疗网点建设,让“空巢老人”小病不出村。开展巡诊活动,定期为“空巢老人”检查身体,建立“空巢老人”健康档案。提高“空巢老人”医疗费报销比例,减少自费数额,减轻其经济压力;银行代发部门应开展送款上门活动,让行动不便、路途远的“空巢老人”在家领款等。
子女在外——精神“空巢”最难熬
竹溪“空巢老人”外出务工的子女由于忙于生计,有的一年难得回家一次,甚至几年没回过一次家,有的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不与老人通一次电话,让老人陷入孤寂之中。水坪镇油坊梁村1组的郭承全夫妇就是如此,两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并将小孩也带到打工处上学,几年时间不回家探视老人,老人反而天天为儿孙的生活状况担忧着急。
有些老人的子女并未外出,住得也不太远,但由于“代沟”等问题,共同语言少,也就自然而然相互疏远。老人们只能围着自己的“空巢”打转转,生活在封闭的狭小空间里,情感得不到倾诉和释放,整天郁郁寡欢。
除了天伦之乐的缺失,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和日常社交也十分贫乏。受经济发展水平低的限制,竹溪县绝大多数农村没有活动室,没有图书室,更没有健身、康复的器材设备。水坪镇油坊梁村共有“空巢老人”50户,其中20户家里连电视机都没有。
竹溪县居家养老的“空巢老人”主要依靠和沟通的对象就是村干部。为此,县里要求村干部或老人的亲属与村组签订联系责任书,联系者承诺经常到被联系的“空巢老人”家中走访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政府还应加强老龄服务机构、队伍、项目建设,保障村级老年协会正常运转,逐步培养专业服务人员。同时,逐步开展村级老人活动室、文化图书室、健身运动场所建设,丰富“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空巢老人”也能老有所乐、安享晚年。
农村留守老人调查报告篇3
我国农村正经历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高龄化和老年人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高龄老年人和老年空巢家庭比例的较快增长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以及农村老龄问题的综合解决。为了解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发展情况及其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20xx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了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状况的调查研究。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查运用国家xxx批准,中国老龄科研中心20xx年和20xx年实施的两次中国老年人口状况调查数据,结合北京、河北、江苏、浙江、黑龙江、江西、河南、安徽、重庆、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典型调查,调查对象为农村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即老年人无子女(包括儿媳、女婿),或有子女但不同吃同住者。
老年空巢家庭包括两类:
1、独居户;
2、夫妻户。
老年类空巢家庭包括三类:
1、隔代户(老年人与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住,多称“留守家庭”);
2、两代老人户(老年人与父母同住);
3、与其他人同住户(老年人与其兄弟姐妹或照料者等同住)。
20xx年,全国农村老年空巢和类空巢家庭共3288万户,占农村老年人家庭总户数的,比20xx年的提高了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共4742万人,占全国亿农村老年总人口的。其中,空巢家庭老年人占,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占。除隔代户从20xx年的下降到20xx年的外,其余几类家庭户的比例均有所上升。独居户从提高到,夫妻户从提高到,与其他人同住户从提高到,两代老人户从提高到。
空巢、类空巢家庭分布呈现较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省份空巢比例相对较高,如山东、河北、江苏的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了60%,北京、河南、浙江、安徽、辽宁等也超过了50%。西部一些省份如陕西、广西、云南不足30%。各省份内部的分布差异也较明显。严重的地方,村外出青壮年比例达到90%,留在家里的几乎都是老人和孩子。
随老年人年龄提高空巢、类空巢家庭比例呈减少趋势。农村60至69岁的低龄老年人中有居住在空巢、类空巢家庭中,在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中减少到。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以有配偶同住为主占,丧偶的占。
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内部差异明显。约有2/5的老年人自愿与子女分开居住。这类家庭以夫妻户多见,低龄老年人为主,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相对较好。有的老年人被迫与子女分开居住。其中,有的老年人想与子女同住,但因子女不孝,婆媳关系紧张,或子女外出发展等原因而不得不独守空巢。有的老年人愿意入养老院,但因经济条件不允许加之不是收住对象,或当地没有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中的问题既有作为农村老年人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有因子女“缺位”带来的特殊问题。
(一)养老保障不稳定问题。
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从事生产劳动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近5个百分点,占,得到子女经济帮助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低个百分点,占。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年人均收入2373元,约为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4/5.受自我养老能力以及子女自身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淡薄等影响,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感到经济困难,49%的人认为经济上缺乏保障,得到政府和集体救助的只占。
(二)基本医疗缺乏保障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中健康状况差的占,患慢性病的占,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多数反映合作医疗报销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报销程序过于复杂,门诊取药花费多但不能报销,住院治疗又需要先垫付大笔押金。因为上述原因,有70%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患病后不去就医,“拖”病现象比较普遍。
(三)照料服务供求矛盾突出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占xx年人需要照料,其中的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靠配偶,占,国家、集体、养老机构上门服务合计仅占。与此相对,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依靠子女,占。
(四)独居老年人面临高生活风险问题。
独居老年人(包括散居“五保”老人)约1004万人。其中,觉得经济困难的占,需要照料但无人照料的占,经常感到孤独的占,感到不幸福的占,有过自杀念头的占,这些指标均显著高于其他老年人。统计分析显示,有60%的农村独居老年人生活中面临着经济非常困难、健康状况极差、需要照料和孤独寂寞中的至少一种问题,近19%的独居老年人面临两种以上的上述生活风险。
(五)隔代户和两代户老年人生活压力大问题。
子女外出务工,留下祖孙在家的“留守”老年人占农村老年总人口的,接近400万人。他们既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又要照看孙子女,身心压力很大,健康状况也最差,的老年人认为健康状况较前一年变差,的人患有慢性病,的人在调查前两周处于带病状态,这些指标均明显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两代户老年人既要自养还要赡养其高龄父母,他们参与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得到子女经济支持的只占,医疗费开支最大,年人均住院费支出达到1827元,远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1068元。
三、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现象及问题成因分析
(一)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是人口、经济、社会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态势仍将持续。
造成农村老年人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原因一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人口,同时也是70年代以来实施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进入老年,老龄化加快发展。二是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高龄老年人口增长,老年人家庭空巢期延长,同时两代老人户也有所增加。三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向城镇迁移,留守老年人增加。四是随着居住条件改善以及人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变化,两代人愿意分开居住的家庭增多。上述因素的持续存在,必将推动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的继续发展,空巢、类空巢将成为我国农村地区老年人家庭的一种重要居住形态。
(二)子女“缺位”削弱了家庭养老的作用。
老年人劳动自养、夫妇互相扶养和子女赡养是传统家庭养老的三大支柱,由于子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缺位”,丧失了支撑家庭养老的稳定结构,影响了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突出地表现为缺乏照料者和精神慰藉,同时加重了老年人劳动自养的负担。独居老年人更失去了配偶的扶养,与孙辈同住的“留守”老年人加重了代抚育负担,两代老年人户则是“以老养老”,困难相对更多。
(三)农村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发展滞后导致部分老年人养老和照料服务的“真空”。
家庭养老功能不足,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短缺,社会养老服务不发达,使老年人的养老特别是服务需求得不到保障。调查发现,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需要上门家务服务的占,而当地有此服务的仅占,需要上门护理的占,能提供上门护理的仅占,需要入住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的占,离老年人的需求差距很大。
(四)对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现象及其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缺位”。各地关于居家养老和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主要指向城市,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较少。二是观念落后。一些地方的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家庭养老”上,对农村老年人“空巢”问题重视不够。三是缺少有力措施。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落后,社会组织很不发育,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难度很大。基于以上原因,老年空巢家庭增加带来的照料服务等问题在许多地方没有摆上议事日程。
(五)敬老意识和赡养观念淡化。
农村“重小轻老”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子女视老年人为累赘,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诿赡养义务。婆媳关系紧张,“媳妇当家,养儿防不了老”。外出务工子女忽视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与老年人缺少联系。还有“外嫁女儿不养娘”的传统习俗,等等。这些因素导致部分老年人的赡养得不到落实。
四、对策与建议
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伴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在城镇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因素影响下,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依靠老年人劳动自养、子女赡养和土地保障的传统养老模式受到进一步挑战,需要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的建构上综合考虑和应对。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新时期保障包括农村空巢家庭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解决农村老龄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老年人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措施给予优待和照顾。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可对贫困老年人降低门槛,提高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考虑免除7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及报销比例等方面予以优惠,适当扩大老年人常见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的病种。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急重病贫困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对于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
(二)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服务好“三无”老人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基础上,把服务对象扩展到高龄、病残、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的社会老年人。
施院托老年群众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活动设施,以此为依托为老年人就地就近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服务,逐步形成住养、定点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要积极出资设立养老服务公益岗位,同时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帮扶和老年人互助,以独居户、隔代户、两代老人户特别是高龄、贫困、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重点,建立联系和帮扶制度,制定紧急事件的有效应对办法,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三)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推进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巩固家庭赡养,督促外出务工子女妥善安排好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和生产。加强涉老法制教育和敬老道德宣传,把敬老孝亲纳入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镇的评选表彰内容,转变不良习俗,和谐家庭关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加强生活安全的自我保护,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对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老龄问题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研究和解决。要制定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发展规划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发展农村为老服务纳入部门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福利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护、权益维护、活跃老年人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在农村基层,要普遍建立起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积极调解涉老纠纷,维护老年人权益,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年人自助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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